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影响网络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年内有望正式颁布执行。
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概念及其责任和义务,对规范网络商品交易、保证消费者利益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相比之前出台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法规,此管理办法更侧重实际交易行为中的规范和约束,更具实际操作性。意见稿框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了1.08亿人次,全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超过2500亿,较2008年翻番增长。交易规模占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量的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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